萤火虫法律宣讲
8月29日,江宁开发区法院邀请南瑞集团40余名职工进入法院旁听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被告人王某某于2020年10月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过刑,并被吊销驾驶证,但其未能吸取教训。2022年5月1日,王某某与他人聚会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到场后,王某某不仅没有主动承认错误,还指使他人顶替自己以逃避处罚,被交警当场查获。庭审中王某某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后,江宁开发区法院“萤火虫”法律宣讲团就预防酒驾的相关知识为在场职工开展了教育宣讲。
刑庭法官助理邵振旭以“拒绝酒驾,从我做起”为主题,通过多个典型案例,重点阐述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酒驾的处罚方式及法律后果,充分警示危险驾驶行为将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危害,并告诫驾驶员时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
江宁开发区法院将不断强化“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意识,准确把握辖区企业职工法律需求,以更为丰富的活动内容、更为多样的活动形式,持续探索法企共建新机制,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