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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聊聊吧 | 刘畊宏毽子操爆火 版权问题知多少?
日期:2022-05-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今天你“刘畊宏”了吗?

  最近全网都被刘畊宏和他的魔性健身操刷屏了

  不少人表示

  一听《本草纲目》就条件反射想拍腿

  而与爆火相伴而来的则是争议


  有网友担心

  刘畊宏在直播间用周杰伦的歌算侵权吗?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

  江宁开发区法院“法官聊聊吧”

  一起来跟法官聊一聊

  网络直播与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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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刘畊宏在直播间用了周杰伦的歌算侵权吗?

  答: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以印刷出版、录音发行、公开演奏演唱、公开放送录音、广播、编配和音像混成的方式使用音乐作品,都应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许可。也就是说,刘畊宏在直播间想要用周杰伦的歌,必须要征得相关方面的许可才行!不过广大“刘畊宏女孩”们也不用太担心,你们的刘教练曾公开声明,自己已经获得相关方面的授权啦~

  02  等等,你为啥说的是“相关方面”?刘畊宏用周杰伦的歌不是只用跟周杰伦说一声就行了吗?

  答:著作权是基于作品产生的一系列权利,权利内容包括4项人身权和13项财产权,权利主体不一定是歌手本人,也有可能是唱片公司等。因此,刘畊宏想用周杰伦的歌,不一定是跟周杰伦说一声就行了哦~

  03  完了,我昨天发的那条短视频里面也放了背景音乐,我该不会侵权了吧?

  答:放心吧,只要不以盈利为目的就不算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04  如果我想直播带货,又想在直播中使用他人的音乐,我该怎么做才不侵权呢?

  答:没想到小编还有个斜杠青年梦呢!如果你想在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为中合法使用他人的作品,如作为背景音乐、翻唱等,一定要联系著作权人争取获得授权哦!

  

  法官提醒

  (1)获取著作权人的授权前,要确认著作权人身份,也就是给你授权的人是不是真正的著作权人,小心不要给别有用心之人钻空子。

  (2)如果获得了著作权人的授权,记得保留好授权证据,仅仅口头答应可是没有证据效力的哦。

  (3)尊重知识产权,在自觉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同时,也能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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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们下期“法官聊聊吧”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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