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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1900多名“无袍法官”4年参审9万案件
日期:2022-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被称为“无袍法官”。
  南京是全国首批探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城市,相关经验被法律吸纳。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成效,南京经验持续向全国推广。
  4名“无袍法官”,见证“辣笔小球”案司法全程
  一直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在民主建设和司法实践中发挥着独特作用。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名单,南京成为江苏省内唯一“中院”+“基层”模式的试点城市,“大合议制”“陪审管理”等经验最终写入2018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目前,全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1936名,4年多来参审结案90718件。这些“无袍法官”的每一分努力,既为“定分止争”,更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
  2021年5月,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某(新浪微博名“辣笔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一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该罪名以来的全国首案。
  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组成7人大合议庭开审该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员中既有政府部门退休人员,也有基层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工等。
  建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革联介绍,合议庭组成后,人民陪审员迅速进入角色,积极履职,与法官深入交流,相关意见被合议庭列为庭审重点调查内容。
  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围绕案件争议事实主动发问;合议时则从公众常识、公序良俗等方面作出独立分析判断,展现了普通民众看待烈士名誉问题的视角。经合议作出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严惩犯罪、捍卫英烈名誉的坚定决心,向社会传递着“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强烈信号。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1年度十大案件”。
  “3+4”的大合议庭模式,由江宁区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并最终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在南京,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审理时,适用大合议庭审理成为常态。过去4年多,全市共有375起案件经7人合议庭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机抽选成主流,更大程度体现人民意志
  8月15日,经玄武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毕超等130人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在这130人中,有104人经随机摇号的“海选”而来。
  此次海选工作于6月展开。当天,玄武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及居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摇号系统首先从全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人员中选出730人,又经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和二次摇号后,最终确定名单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10月25日,经摇号产生的人民陪审员马强第一次走上法台,开启自己的陪审生涯。“法槌铿锵之声,法官坚定之音,让坐在人民陪审员位置上的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他说。
  高淳法院人民陪审员杨静是一名小学教师,参审一起未成年人打架斗殴的刑事犯罪案件时,也将教书育人的理念带入审判;秦淮法院人民陪审员冯理平参审南京首例“共享单车进小区被拒”一案,与法官一道共同为共享型交通工具的发展划定边界;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李靖曾从事电子相关工作,在一起较为复杂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庭审中向双方发问,帮助厘清事实、解决矛盾纠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生效4年多来,全市先后换届选任了1395名陪审员,其中106名经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其余均从全市常住人口中随机抽选,经资格审查和人大任命后履职。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生效前已在任的,共1936名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涵盖机关干部、医生、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社区工作者等,覆盖老、中、青各年龄段。党政机关人员占23.54%,企事业单位人员占39.13%,离退休人员占17.83%,自主创业和无固定工作人员占19.5%。从学历看,高中以上学历的占89.35%。这是我市1936名人民陪审员的“大数据”。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从廷表示,当前,随机抽选成为人民陪审员的主要来源,以随机抽选为主体、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为有益补充的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新机制全面铺开,越来越多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人民群众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成为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力量。
  履职保障不断完善,更广范围传播法治理念
  “这几年,我在参与案件审理时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每年,法院对人民陪审员都有培训。我在不断提升自身法律素养的同时,也把法治的理念带入社会、带给身边人。”鼓楼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吴文军说,自从2018年履职后,他已经参审了近百起案件。
  随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通过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中,亲身感受法治精神,增强了法治意识。人民陪审员制度正在促进司法公开、加强法治宣传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纳入参审范围的案件既有社会影响重大的大案要案,也有与群众切身权益息息相关的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案件类型进一步丰富,群众关注度进一步提高。法院建立健全法官对人民陪审员的指引提示制度,引导人民陪审员庭前查阅卷宗、充分参与庭审、全程参加评议,保障鼓励陪审员独立发表有关案件审理的意见。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后,法院还会主动向在职的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发函,希望他们积极支持人民陪审工作,必要时则出具《参审通知书》或《参审证明》,帮助人民陪审员缓解“工陪矛盾”。
  人民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各个阶层,参审有助于缩小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间的距离,弥合司法逻辑与生活经验之间的缝隙。他们将参审履职过程中潜移默化形成的法治思维理念带回到日常生活中,形成正向的社会辐射效应。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实现专业判断与大众认知的价值互补,符合司法规律,也适合中国国情,将司法裁判植根于独立公正与大众情理的沃土之中,最终才能由正义发声、让人民点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后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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