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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新闻】上海:“穿透式”整改应对“胜诉退费”
日期:2021-06-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本报记者 严剑漪 本报通讯员 奚晓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上海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走深走实,上海法院自6月1日起,全面彻查“胜诉退费”问题,并将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穿透式”整改,全力解决这一群众反映突出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问题在下面 责任在上面
  “有些案子竟然在半年、一年后仍然没有退费成功……”2021年5月底,刊载在政协上海市委办公厅《挚友诤言》上的《建议将法院诉讼费退费时效作为政法教育整顿整改重点》一文,引起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
  已经生效的案子,诉讼费为什么一直没有退给胜诉方?5月26日、27日,上海高院连续召开多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彻底排查基础数据,深入分析“顽症”根源,专项研究“胜诉退费”整改措施。
  2018年4月,上海法院曾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初步成效,但近些年来,未及时办理“胜诉退费”的情况仍有发生且难以根治。
  一份来自“上海法院胜诉退费专项管理平台”的统计显示,自2018年4月至2021年5月,上海全市法院胜诉应退案件为4.34万件,胜诉实退案件为4.29万件,实际退费案件占比为98.84%,目前待整改清理的“胜诉应退未退案件数”为583件。据统计,各法院“胜诉退费”天数为61天,按照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胜诉方诉讼费的有关规定,目前“胜诉退费”存在超时46天的问题,拖延现象比较突出。
  究其原因,除了部分当事人不愿意提供退费账号,有的提供了账号但账号错误,还有的因为诉讼退费金额较小索性放弃退费,导致无法退费外,法院方面还存在部分法官依法主动退费的意识不强,上下级法院衔接不畅、法院与当事人的沟通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信息技术未能及时更新升级等问题。
  “问题在下面,责任在上面。”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在专题会议上提出要求,“下一步,我们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整顿整改重点,提高站位,压实责任,积极整改,狠抓落实!”
  “穿透式”落实 绝不走过场
  5月31日,上海高院下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依法、足额、主动、及时退还胜诉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走过场。
  根据《通知》要求,全市各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立案、诉讼服务的副院长任副组长的“胜诉退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部署专项整改活动,并统筹各部门力量,对整改活动统一组织、协同推进。
  《通知》还对整改方案作了细化规定。
  首先,对于2021年6月1日后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严格执行“生效后15日内退费”等法律规定,全面实现“一次、全案、全额”退费。其次,对于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于2021年6月10日前全面清查,各法院结合本院实际,采取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等方式,依法、足额、主动退还胜诉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争取“胜诉退费”整改工作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6月1日,上海高院公布《上海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开展“胜诉退费”专项整改活动位列十大实事项目之首。
  6月4日,上海高院向全市法院又发出了《关于加快“胜诉退费”整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退费清理工作全力做到“应退尽退”,绝不走过场。
  “多管齐下” 纳入法官考核
  由于“胜诉退费”工作涉及法院立案收费、退费、费款管理、信息技术保障、归档审核、移送执行等诸多环节,为完善退费规程,形成长效机制,上海高院对各部门作出分工,并将尽快出台上海法院“胜诉退费”的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加强今后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在上海高院,7个部门分工有序,责任到人。
  问题找准,态度到位。针对上海高院推出的一系列“猛药”,记者采访了撰写《建议将法院诉讼费退费时效作为政法教育整顿整改重点》一文的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宓晓亭。
  “诉讼对普通市民而言是偶发事件,他们并不能理解案件结案后的退费为何会如此不容易,而对于一些中小企业来说,诉讼费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经营。”宓晓亭表示,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他多次接到客户询问诉讼费退费的事宜。
  对于上海法院近期快速整顿整改“胜诉退费”的强力措施,宓晓亭深感欣慰:“整改工作的推进效率很高,我很感动。法官们平时工作很繁忙,我们都理解的,我当时提出意见,初衷是希望法院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且通过系统升级流程再造,既能及时进行退费,又能让法官有更多精力投入办案。一个退费问题解决了,不仅能惠及老百姓,也能树立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
  据悉,上海法院已于2021年6月15日前完成“胜诉退费”信息技术更新升级,包括:全市法院网主页“应用通报”栏目增加“全市法院胜诉退费统计”模块;立案时将“胜诉退费”银行账号作为必填项录入审判系统;审判系统增加“胜诉退费”线上审批功能和“批量退费”登记功能;审判系统录入案件生效日期时同步提示主动退费;互联网和移动端“诉讼服务”栏目增加“胜诉退费”功能供胜诉当事人使用。
  “虽然未退费案件只占案件总数的1.16%,但对于当事人来说那就是100%。全市法院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作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努力争取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解决‘不及时退还诉讼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刘晓云要求。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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