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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讯 2月27日下午,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以下简称《十条举措》)、《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20条措施》(以下简称《善意文明执行20条措施》),并介绍了制定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本次发布会采取线上形式召开,由开发区法院新闻负责人宁奇雷主持。
首先,开发区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群介绍了《十条举措》和《善意文明执行20条措施》的基本情况。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生产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各级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和促进经济社会安定有序的工作要求,结合《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新100条》、《江宁区优化营商环境新108条》,开发区法院针对辖区内企业在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等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问题,疫情期间及疫情结束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如何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十条举措》。
《善意文明执行20条措施》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及上级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开发区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出台的。旨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针对近期的新冠肺炎疫情,通过措施的出台,能够帮助一批民营企业恢复生产,减轻负担,更好地参与疫情防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为抗疫大局做出应有的职责担当。
随后,民二庭庭长夏志阳就《十条举措》进行了详细介绍。
《十条举措》从全力提供复工复产司法保障,支持企业渡过疫情难关;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开发区平安稳定;强化商事审判规范引领,营造开放透明的营商环境;妥善审理借款合同纠纷,助力中小企业压降融资成本;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江宁开发区创新发展;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健全善意文明执行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满足民众多元司法需求;立足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便利等10个方面着手,详细制定了相关举措,努力通过打造高质量司法,为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新突破,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后,执行局副局长张伟具体介绍了《善意文明执行20条措施》相关情况。
《善意文明执行20条措施》由依法采取查封措施、文明采取执行措施、依法适当采取财产变价措施、严格规范失信惩戒措施、提高执行送达效果、加大执行款项规范管理力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7大部分组成,涵盖20条善意文明执行具体措施。该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推动执行工作持续健康高水平运行,彰显司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次发布会实现了全程网络化,媒体记者和企业代表足不出户即可参与整场新闻发布会,是开发区法院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创新宣传和新闻发布形式的一次有益尝试。(宁奇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