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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耿文博)昨日,江苏省第108家基层法院,南京市第13家基层法院、第1家开发区法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式依法履职。
记者了解到,为促进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有力监督指导下,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26日揭牌成立;2019年4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江宁开发区法院的院领导班子进行任命;2019年6月,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江宁开发区法院的审判人员进行任命。
作为全省最年轻的基层法院,江宁开发区法院拥有南京市年龄结构较轻且学历层次较高的干警群体,全体干警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比例为81.25%,其中员额法官硕士研究生比例高达95%,平均年龄仅39岁。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呼唤法治化营商环境。”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陈晨告诉记者,为给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该院通过信息化手段为群众诉讼提供了很多便捷设施,包括网上自助立案端口、自助查询端口等服务终端等;该院通过新版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中的“智能纠纷预诊”和“智能法律咨询服务”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行“三个不见面”即“不见面立案”“不见面证据交换”“不见面庭审”,尽量让群众“不跑腿”或“少跑腿”。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认真开展调研,制定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和保障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方案和具体举措,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