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集锦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南京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徐璐璐承办的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与南京某实业公司买卖合同案入选。
基本案情
科技公司与实业公司是分别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江宁开发区的两家企业,因科技公司所供显示屏质量问题积累矛盾,引发关于质保金、违约金的本、反诉。审理过程中,江宁开发区法院委托江宁开发区商会调解中心协同栖霞区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联动调解,共同推荐两家企业法务担任调解员。
法院判决后,基于法务调解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双方高度认可判决结果,实业公司第一时间向科技公司主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
典型意义
本案系跨辖区商会联动、各辖区企业法务共同参与涉企纠纷化解的典型案例。委托企业法务调解员进行调解更有利于企业从风控管理、成本控制、长期合作等经营管理的角度吸纳专业意见,帮助涉诉企业理性分析诉讼风险,接受并履行判决结果,实质性化解纠纷,真正实现“商人纠纷商人解,商会调解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