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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江宁开发区法院系列案件做法入选南京法院2022年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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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市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2022年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江宁开发区法院“司法建议推进新型毒品全链条治理”系列案件做法入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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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被告人程某某、刘某某明知国家于2021年7月1日起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仍多次向鹿某某、曲某某、由某某(时年17周岁)等人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电子烟、烟油、烟弹。

  江宁开发区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程某某、刘某某分别判处刑罚。

  工作机制

  江宁开发区法院在系列案件审理中发现,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以“电子烟”为媒介在青少年群体之间广泛传播,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电子烟”交易通常采用线上沟通+线下快递、闪送等不见面的特殊贩卖方式,打击难度高,社会危害巨大。江宁开发区法院凝聚合力,斩断此类新型毒品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播链、利益链。

  一是公开集中宣判凸显警示教育作用。对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邀请交管、烟草及物流行业负责人、电子烟商户、学生旁听案件,提高相关从业者对该类新型毒品犯罪认识,提升社会公众对相关犯罪的预防能力。

  二是发送司法建议助推行业合规。向江宁区烟草专卖局发出司法建议书,联合检察院共同向寄递企业发出风险提示函,提醒进行合规性审查、加强全链健康治理。相关单位收函后回复称,将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加强多部门协作监管,共筑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防护网”。

  三是会签文件凝聚多方合力。联合检察、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会签《关于保护青少年免受“上头电子烟”侵害协作协议》,并召开“上头电子烟”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护航青少年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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