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4日,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省法院2020年度优秀司法建议的通报》,江宁开发区法院所发江开法建[2020]4号致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对责令限期整改问题复查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2020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作为我国司法机关一种特殊的司法行为,能够从法律的视角,发现相关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一篇好的司法建可以解决一些用判决不能解决的社会问题,从而使司法审判职能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起来看看这篇获奖的司法建议吧~
江宁开发区法院在办案中发现,应急管理局对企业违规生产作出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但未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履行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服务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针对存在的管理漏洞,江宁开发区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
南京市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书面复函,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一是完善机制,严格督促整改复查;二是依法治理,提高监管规范化水平;三是强化宣教,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江宁开发区法院一直要求法官不能只埋头办案,还应当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度重视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自履职以来,开发区法院已向相关部门发送多篇司法建议,并有两篇司法建议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度全省司法建议评比中获评优秀司法建议。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法院将再接再厉,继续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密切关注审判领域反映出的各类社会问题,不断提高司法建议工作水平,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再攀新高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