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集锦
1月28日,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小编注意到一个振奋人心的“细节”,报告中两处为江宁开发区法院点赞!
5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江宁开发区法院审理的“冒充疫情防控人员持刀入户抢劫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批10个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江宁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业某犯抢劫罪案。业某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索要8000元,却换来了11年有期徒刑、罚金4万、剥夺政治权利2年的代价。
当庭宣判!冒充防疫人员持刀入户抢劫获刑11年
江宁开发区法院首次裁定准许以保险保函作为解封担保,既保障债权人利益,又不影响债务人经营。
在该案件中,江宁开发区法院作出积极尝试,裁定准许被保全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保函作为反担保而提出的解封申请,首次明确解除财产保全保证保险保函可以作为反担保方式,这将对平衡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期待利益和充分释放企业经济活力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此前,该案件被《人民法院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示范性案例刊载,并入选南京法院2020年度十大优秀案件。
全国首例!江宁开发区法院裁定准许被保全人以保险保函作为反担保解封银行账户
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新的一年,江宁开发区法院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再攀新高峰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