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关于南京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南》《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南京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编入江苏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派驻本案人数均不得低于五人(需具有法定资质);
4.同一家申报机构仅能以一个管理人团队名义进行申报。申报时确定的管理人团队主要人员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发生变更。
二、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发送电子版)向本院提交装订成册的《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五份,并附与《方案》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自然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数量、名称、类型及进展情况,拟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送达地址;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4.如被指定为本院破产管理人后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5.管理人报酬方案。
以上资料均须将电子版发送到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5年5月9日上午9时(以收到材料为准)。
四、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徐璐璐
联系电话:025-58998268
电子邮箱:jnkfqfymet@163.com(文件电子档PDF版本发送至此邮箱),统一以“某某机构竞选南京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电话”作为发送的邮件名,并对每份文件夹进行命名,对文件夹内的文档要进行编号,确保提交的电子文件清晰有序。如重复提交材料的,本院将以提交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邮编:211100。
五、选任规则
1.本院采取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
2.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方案》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前三名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摇号(若提交《方案》的社会中介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经审查符合本公告申报条件的直接随机摇号)。从三家申报主体中随机顺序产生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随机选取一家机构为本案的备选破产管理人。
3.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照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破产案件入围前三名的申报主体。
4.竞争选任管理人评分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主观态度:有无前期了解债务人情况、委派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在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的地位及影响力;
(2)客观情况: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的管理人工作经验及业绩(有无房企破产成功案例)、管理人团队设置合理性、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结构能否保障破产工作顺畅,有无专职管理人储备;
(3)风险能力: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有无执业保险;
(4)费用负担:可否先行垫付破产费用及数额、节省破产费用的思路、管理人报酬方案及折扣;
(5)工作能力:工作方案的详实程度(针对性、严谨性、逻辑性)、破产事务的处理思路(原则性、灵活性)、有无超长期案件(3年以上)、在办破产案件的数量及进度情况(平均办案天数);
(6)针对性工作思路及管理人事务执行的思路:分析债务人所属行业的特点及前景、招商计划及承诺、管理人对破产工作的难点分析和对应思路、管理人的工作计划时间表。
六、破产企业基本概况
南京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8日,注册资本5480万美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西路18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7388927621。
特此公告。
江宁开发区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