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根据特邀调解员选聘流程,现对拟选聘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商会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选聘人员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反映相关情况:
1.提出对拟选聘人员的异议必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问题必须有依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我院将对反映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严格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
3.经调查,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影响选聘的,我院将根据规定取消拟选聘人员的选聘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选聘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选聘手续。
反映人反映的情况、问题影响录用的,我院将根据规定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6日至7月3日。
相关情况反映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电话:(025)58998169、(025)58998168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按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