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公告
根据《江苏法院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精神,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和技能资格审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速录技能资格审查内容及时间
考试时间:2021年4月28日14:00开始
考试内容:10分钟120字/分钟音频,考试形式:听打。
考试方式:分批组织测试
二、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考场统一提供标准键盘,如需使用亚伟、飞耀等专业速录输入工具,请自行准备;
3、为疫情防控需要,需全程佩戴好口罩,提供14天内的“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如考试当天有发热、干咳、乏力、腹泻或其他感冒症状相关症状,建议您主动放弃考试。
三、集合地点及地址
集合地点: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安检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
四、审查考试对象
审查网上报考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资格通过的考生。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于4月28日下午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安检处,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