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5284号
洪飞:
本院受理原告陈伏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91民初5284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刑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陈平
联系电话:025-5899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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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