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6678号
南京道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帮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履行义务告知书、三个规定监督卡、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曹钟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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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