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5605号
赵丹:
本院受理原告陈兆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4:30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承办法官: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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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