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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关于原告南京市江宁区南鑫为电缆销售中心与被告溧水区燊源家庭农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日期:2023-08-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4016号

溧水区燊源家庭农场:

  本院受理南京市江宁区南鑫为电缆销售中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191民初401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措施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执行措施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承办法官:王婷

  联系电话:025-5899821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邮编: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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