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91民初714号
南京领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梦梦小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周玉霞诉你方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191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日
承办法官:彭鄢
联系电话:025-5899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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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