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党建 > 党建之窗

党建之窗

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交流
日期:2022-11-0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11月7日上午,江宁开发区法院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交流,分党组书记、院长陈晨主持,全体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交流。


123.jpg


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精神,冯晓华、徐聪萍、唐昊3名同志进行了重点交流发言。

冯晓华在交流中表示,要衷心拥护“两个确立”,以质量司法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要加强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严格公正司法,以更大作为服务大局发展,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徐聪萍在交流中表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唐昊在交流中表示,要坚定理想、坚守信念,更好领悟和使用马克思主义,明确任务、把握重点、更加坚定和维护党的领导,提振精神、鼓足干劲、以奋发有为的姿态走好前进的路。

陈晨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坚持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学。各党支部要迅速组织学习贯彻,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有机结合,确保完整、准确、全面、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二是要准确深刻领悟、坚定理想信念。要坚持人民立场,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联系二十大报告中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是要结合实际、确保取得实效。要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传承优秀法律文化,将党的先进理论成果运用到审判实践中,用高质量司法实践护航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


版权所有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ICP备19049954号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1020号
流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