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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江宁开发区党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员
夏志阳,现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2020年2月被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授予“嘉奖”,2020年3月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2020年6月,被江宁开发区党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夏志阳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把“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切实贯彻到审判工作中去,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能够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以实际行动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第二党支部书记,夏志阳同志带领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坚持“亮身份”、“明职责”、“严管理”、“炼品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和续航力。努力拓宽共建渠道和方式,先后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党支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党支部签订共建协议,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共促队伍建设和审判质效双提升。
长期在审判一线从事金融案件、商事案件的审理,具有较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审判实践能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夏志阳同志带领民二庭全体法官坚持使用远程开庭、调解、证据交换的方式化解诉讼案件100余件,有力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先后起草《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意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导手册》等意见与文件,并组织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了解疫情对企业的实际影响并提供对策建议,为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