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集锦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南京法院加强专业审判协同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江宁开发区法院民二庭逯婷婷承办的鸿蒙实验箱研发合同纠纷“司法鉴定+调解”案入选。
基本案情
某网络技术公司与某物联网公司均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两公司签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约定由某物联网公司研发交付鸿蒙实验箱用于培育新型鸿蒙生态开发人才。后因交付时间、软硬件质量问题产生争议,某网络技术公司要求退货退款,而某物联网公司要求继续支付剩余货款。针对争议焦点,经鉴定确系鸿蒙实验箱存在软件需二次开发的问题后,承办法官考虑到鸿蒙实验箱仍有较大市场前景,某网络技术公司具备二次开发的能力以及退回难以二次销售等因素,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同意在支付的总货款中扣减部分款项后,由某网络技术公司继续接收鸿蒙试验箱并进行二次开发。
典型意义
智能物联网是人工智能技术与物联网基础设施的深度融合。本案通过“司法鉴定+调解”的方式,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主动将绿色原则适用于解除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中,圆满解决了因某网络技术公司急于研发鸿蒙实验箱抢占市场先机导致的交付时间、交付标准不明的争议,充分实现了资源的优化利用,促使企业获得双赢,有力保护了智能物联网企业的发展。
法官体悟
厘清事实永远是调解的基础。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可以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调解方案,究其原因在于双方对于鸿蒙实验箱有无质量问题、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存在争议,在经过司法鉴定明确存在质量问题后快速达成了调解方案。
合同解除纠纷应始终坚持绿色理念。从资源的配置效率角度来看,退货退款从来不是最优解。在合同解除纠纷中,应当综合考虑合同解除可能导致的后果、继续履行合同的可期待利益等各方面因素,践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理念。